驱户

驱户    qū hù

金元时金军、蒙古军在战争中所俘汉族人户。大多为贵族占有,被迫从事农业劳动或其他劳役,除对主人贡纳外,还须向国家缴税当差,地位类似农奴;少数成为贵族家庭奴隶。此类人口称驱口,简称驱。驱口地位和良人(自由民)完全不同,通常不得与良人蚢椤?u>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一七:“今蒙古、色目人之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曰驱口。……刑律:私宰马牛杖一百;殴死驱口比常人减死一等,杖一百七。所以视奴婢与马牛无异。”又元被掳为军队服役的男丁称驱丁。


参见:驅戶
扫描版:「驱户」在《汉语大词典》第17674页 第12卷 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