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王羲之传》:“ 山阴 有一道士,养好鹅, 羲之 往观焉,意甚悦,固求市之。 道士云:‘为写《道德经》,当举羣相赠耳。’ 羲之 欣然写毕,笼鹅而归,甚以为乐。”后遂以为典实。按《白孔六帖》卷九五亦记此事,谓所写为《黄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