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田

露田   lù tián

北魏至隋行均田制时计口分配种植谷物的田地。北魏授露田,男年十五以上每人四十亩,女每人二十亩;奴婢相同,耕牛每头三十亩,均给其主;*桑田计在倍给的露田内。年老免赋或身亡交还,不得买卖。北齐男年十八始授露田,每人八十亩,女每人四十亩,六十六岁时还田。北周一夫一妻授露田一百四十亩,无妻男丁一百亩,男女年十八起授田,年六十四还田。宅地十人以上之家五亩,七人以上四亩,五人以上三亩。隋依北齐制。唐改称露田为*口分田,男授田八十亩,女不授,寡妻妾各授田三十亩。历代均未能按规定授田。


扫描版:「露田」在《汉语大词典》第16095页 第11卷 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