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被拖延而耽误了时间
亦作“迟悮”。迟延耽误。
《元典章·礼部四·伪学》:“所在官司迟悮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 明 冯梦龙 《精忠旗·忠裔道毙》:“官府限著日期,岂敢迟误?”《红楼梦》第七三回:“到底主子的东西,我们不敢迟悮,终久要赎的。”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友爱昆仲》:“ 果恭王 因救火迟悮,復交通外吏事发……降王为贝勒。” 鲁迅 《书信集·致台静农》:“转寄之函,迟误者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