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臺詔

輪臺詔   lún tái zhào
《轮台诏》,又称“轮台诏令”,是汉武帝刘彻于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所下的诏书。武帝在其中否决了桑弘羊等大臣在西域轮台地区屯田的提案,并对派遣李广利出征匈奴之事表示悔恨,同时仍要求各级官员提出补充武备的方法。诏书原文载于《汉书·西域传》,事亦见《资治通鉴·汉纪十四》。史学界对于《轮台诏》的历史地位和评价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轮台诏》可谓是“轮台罪己诏”,它意味着刘彻对自己的扩张政策感到悔恨,标志着治国路线由“尚功”调整为“守文”。但也有观点认为,《轮台诏》并非“罪己诏”,其所调整的仅是在西域的具体政策,是班固、司马光等史学家夸大了该诏的意义。
参见:轮台诏
扫描版:「輪臺詔」在《汉语大词典》第13810页 第9卷 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