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趿

踏趿    tà tā

作事迟缓,不爽利。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俗语以事之不振者为踏趿,唐人已有此语。”胡文英《吴下方言考》卷十一:“《酉阳杂俎》:‘钱知微卖卜,为韵语曰:世人踏趿,不肯下钱。’案:踏趿,延缓貌。吴中谓人作事迟缓曰踏趿。”


扫描版:「踏趿」在《汉语大词典》第14470页 第10卷 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