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汉

觅汉    mì hàn

1. 雇用佃农。清 刘书年 《刘贵阳说经残稿》:“民间有地百十亩,必招佃种,名曰觅汉,多係南县流民,流民无以为生,土著者喜其勤谨,拨田与种。”

2. 指佃农。《醒世姻缘传》第八回:“除了这两行人,只是嫁与人做僕妇,或嫁与觅汉做庄家。”


参见:覓漢
扫描版:「觅汉」在《汉语大词典》第14299页 第10卷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