螽澇

螽澇   zhōng lào
螽涝 虫灾及水灾。《北齐书·文宣帝纪》:“戊申,诏 赵 , 燕 、 瀛 、 定 、 南营 五州及 司州 广平 、 清河 二郡,去年螽涝损田,兼春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赋。”
参见:螽涝
扫描版:「螽澇」在《汉语大词典》第12114页 第8卷 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