螽涝

螽涝    zhōng lào

虫灾及水灾。 《北齐书·文宣帝纪》:“戊申,詔 赵 , 燕 、 瀛 、 定 、 南营 五州及 司州 广平 、 清河 二郡,去年螽涝损田,兼春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赋。”


参见:螽澇
扫描版:「螽涝」在《汉语大词典》第12114页 第8卷 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