蔑染

蔑染    miè rǎn

遭到诬蔑牵连。 《新唐书·张嘉贞传》:“帝数幸 东都 , 洛阳 主簿 王钧 者,为 嘉贞 缮第,会以赃闻,有詔杖之朝堂。


参见:衊染
扫描版:「蔑染」在《汉语大词典》第12517页 第8卷 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