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

良民證   liáng mín zhèng
良民证”是日军侵华期间,为避免社会流民、所谓匪盗及抗战人士等对日军活动的破坏、干扰,确保占领区的安全,并用于表示占领区人民对“大日本帝国”效忠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也称“身分(份)证明书”,15岁以上的人均需领取。良民证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百姓的一种居民身份管理。抗战胜利后,“良民证”被中国民众看成了耻辱的证明,大部分都被销毁了,民间极少留存。概述图为1939年10月山西省曲沃县的良民证,持证人为当地农民宋东元。
参见:良民证
扫描版:「良民證」在《汉语大词典》第12778页 第9卷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