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田

羡田    xiàn tián

在已入籍或所规定的土地数目之外另占有的田地,是不纳租赋的隐匿田。 《新唐书·食货志一》:“ 开元 八年,监察御史 宇文融 献策:括籍外羡田,逃户自占者给復五年。”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良农一夫以五十亩为正田,以其餘为羡田。”


参见:羨田
扫描版:「羡田」在《汉语大词典》第12700页 第9卷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