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的数额和名额;空额
1. 不足或少于规定的数额。
《清文献通考·田赋一》:“如有民地缺额,督抚详查开除。”如:这个厂的生产,第二季度没有完成计划,由于全厂职工的努力,到三季度已补足缺额。
2. 空出的职位或名额。
张天翼 《小彼得·皮带》:“ 梁副官 告诉 炳生先生 ,处里出了个司书缺额,处长说给 炳生先生 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