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

納吉   nà jí
注音 ㄋㄚˋ ㄐㄧˊ  拼音 nà jí
古代婚嫁六禮中的第三禮。問名之後,男方將卜婚吉兆告知女家。
   ▶ 《儀禮.士昏禮》:「納吉用鴈,如納采禮。」
   ▶ 漢.鄭玄.注:「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於是定。」
参见:纳吉
扫描版:「納吉」在《汉语大词典》第13276页 第9卷 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