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罰

糾罰   jiū fá
亦作“糺罚”。 督察惩罚。《后汉书·窦武传》:“宜以次贬黜,案罪纠罚。”《后汉书·陈忠传》:“便可撰立科条,处为诏文,切勑刺史,严加糺罚。”
参见:纠罚
扫描版:「糾罰」在《汉语大词典》第13215页 第9卷 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