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白筆

簪白筆   zān bái bǐ
按汉代习俗,文冠奏事,一般都用毛笔将所奏之事写在竹简上,写完之后,即将笔杆插入耳边发际,以后形成一种制度,凡文官上朝,皆得插笔,笔尖不蘸墨汁,纯粹用作装饰,史称“簪白笔”。
参见:簪白笔
扫描版:「簪白筆」在《汉语大词典》第12398页 第8卷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