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審

秋審   qiū shěn
注音 ㄑㄧㄡ ㄕㄣˇ  拼音 qiū shěn
古代各省死罪人犯,至秋季由刑部覆核定罪,在秋後處決,稱為「秋審」。
   ▶ 《六部成語註解.刑部》:「秋審:當時立即處斷,謂之熱審。其餘各案統請刑部核議奏明定罪,每年秋後處決,謂之秋審。」
参见:秋审
扫描版:「秋審」在《汉语大词典》第11201页 第8卷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