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齎

私齎    sī jī

谓私下携带钱物。《史记·越王勾践世家》:“长男既行,亦自私齎数百金。” 明 王世贞 《觚不觚录》:“又言 江陵 时,有赐及父母或誥命,皆令家僮私齎至家。”


参见:私赍
扫描版:「私齎」在《汉语大词典》第11184页 第8卷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