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亦作“矜恤”。怜悯抚恤。
2. 见“矜卹”。
《晏子春秋·问上二一》:“积丰羡之养,而声矜卹之义。”《后汉书·儒林传下·周泽》:“奉公剋己,矜恤孤羸,吏人归爱之。”《北史·源贺传》:“然犯死之罪,难以尽恕,权其轻重,有可矜恤。” 清 蒋士铨 《<桂林霜>书后》:“惟同殉之子女奴婢等三十五人,未叨矜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