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详

看详    kàn xiáng

中国古代指上级主管官署对下级报送的案件根据律令所作的批示或签注的意见。可以作为以后处理同类案件的根据。《宋会要辑稿·刑法一》记载,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修成六曹条贯及看详共三千六百九十四册”。


参见:看詳
扫描版:「看详」在《汉语大词典》第10787页 第7卷 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