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盐户的一种。河东地区(在今山西省)盐池在唐以前盐均自生。开元六年(公元718年)姜师度为河中尹,因安邑盐池渐涸,疏决水道,置为盐屯,立畦制盐,盐丁称畦夫。宋以本州及旁州民户充畦户,每年由官给钱四万作本,畦户每年出两丁服役,称畦夫。元明废除垦畦种盐办法,在池盐自行生结后捞取,称捞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