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 liú shǒu
①皇帝离开京城,命大臣驻守,叫做留守。平时在陪都也有大臣留守。
②部队、机关、团体等离开原驻地时留下少数人在原驻地担任守卫、联系等工作:~处。
国语辞典
注音 ㄌㄧㄡˊ ㄕㄡˇ 拼音 liú shǒu
1. 古時帝王離開京城,命太子或重臣代為守國,稱為「留守」。
▶ 《史記.卷四一.越王句踐世家》:「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吳國精兵從王,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
▶ 《後漢書.卷四四.張禹傳》:「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
2. 職官名。唐太宗時初置京城留守之職,五代時洛陽或開封亦置之。宋代沿之,西北南三京皆置此官,專掌宮鑰及京城修葺等事。歷代沿用,至清代時廢置。
3. 留下來駐守。
▶ 如:「除一人留守外,其餘的人都開會去了。」
扫描版:「留守」在《汉语大词典》第10929页 第7卷 1327
扫描版:「留守」在《现代汉语词典》第8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