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社会生产关系”。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相互结成的社会关系。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它和生产力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一定的生产关系是在一定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的,反过来又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政治、文化等其他方面的社会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和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包括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过程中的关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把它概括为“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2页)。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三个方面:(1)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2)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3)产品分配形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决定作用,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