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玦

环玦    huán jué
1.玉环和玉玦,并为佩玉。
2.《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后用"环玦"表示官员的内召和外贬。《后汉书·袁谭传》:"愿熟详吉凶,以赐环玦。"亦用为偏义,谓招还。
3.有缺口的玉环。
参见:環玦
扫描版:「环玦」在《汉语大词典》第5705页 第4卷 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