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埋銀

燒埋銀   shāo mái yín
烧埋银或烧埋钱,是元朝开始出现的法律制度,后来又为明清两朝在不同程度上继承。它的具体内容指的是对枉死者的尸首经官验明,行凶者除按罪判刑外,家属须出烧埋钱予苦主,作为烧埋尸体的费用。这是中国法律史上第一个要求在追究行凶者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其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
参见:烧埋银
扫描版:「燒埋銀」在《汉语大词典》第9853页 第7卷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