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仲裁    zhòng cái

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

详细解释

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

李大钊 《新纪元》:“虽然也曾组织过什么平和会议,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边,仍旧去规定杀人灭国的事情。” 刘少奇 《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在原则上我们当然反对国民党的强迫仲裁,但是,为着争取群众斗争的胜利,对于国民党的‘调解’与‘仲裁’,在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完全拒绝。”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三章第一节:“《巴黎和约》之后, 拿破仑三世 成为当时 欧洲 最高的‘仲裁者’。”

近反义词

近义词 评断 评议

国语辞典

注音 ㄓㄨㄥˋ ㄘㄞˊ  拼音 zhòng cái
相似詞: 評斷、評議
雙方發生爭執時,將爭執事項交與第三者或法院進行評斷裁決,稱為「仲裁」。
   ▶ 如:「國際仲裁」、「法院仲裁」。
扫描版:「仲裁」在《汉语大词典》第1194页 第1卷 1194
扫描版:「仲裁」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6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