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所

烈所    liè suǒ

功业之所在。 《左传·宣公十二年》:“《武》曰:‘无竞惟烈。’抚弱耆昧,以务烈所,可也。” 孔颖达 疏:“以务 武王 烈业之所,可也。”


扫描版:「烈所」在《汉语大词典》第9665页 第7卷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