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修辞

消极修辞    xiāo jí xiū cí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划分修辞现象的两大分野之一,与“积极修辞”相对。 这种修辞大体是抽象的,概念的;以明白、通顺、平匀、稳密等顾念事理的条件,作为修辞上必要的条项。也称“规范修辞”、“一般修辞”。


参见:消極修辭
扫描版:「消极修辞」在《汉语大词典》第7660页 第5卷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