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配

流配    liú pèi

将罪犯迁徙至远方,即充军

详细解释

1. 把犯人发配到边远地方。

《北齐书·元景安传》:“自外同闻语者数人,皆流配远方。”《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四年》:“自今官吏犯赃,虽未加诛戮,若杖脊流配,不可贷也。” 清 袁枚 《新齐谐·狐祖师》:“我子孙以非类姦人,罪当加等,要不过充军流配耳,何致被斩?”

2. 指被发配到远地的犯人。

《隋书·炀帝纪上》:“﹝ 大业 五年六月﹞戊午,大赦天下。 开皇 已来流配,悉放还乡。”《宋史·刑法志三》:“ 端拱 二年,詔免 岭 南流配荷校执役。”

近反义词

近义词 发配

国语辞典

注音 ㄌㄧㄡˊ ㄆㄟˋ  拼音 liú pèi
將罪犯發放到偏遠地方。
   ▶ 《隋書.卷三.煬帝紀上》:「開皇已來流配,悉放還鄉。」
   ▶ 《宋史.卷一.太祖本紀一》:「貶降者敘復,流配者釋放。」亦作「配流」。
扫描版:「流配」在《汉语大词典》第7722页 第5卷 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