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殺勿論

格殺勿論   gé shā wù lùn
注音 ㄍㄜˊ ㄕㄚ ㄨˋ ㄌㄨㄣˋ  拼音 gé shā wù lùn
當場擊殺而不以殺人論罪。
   ▶ 《清史稿.卷二五.宣統本紀》:「儻有匪徒從中煽惑,意在作亂者,照懲治亂黨例,格殺勿論。」
参见:格杀勿论
扫描版:「格殺勿論」在《汉语大词典》第6064页 第4卷 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