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散大夫的省称。隋 时设置的散官名。 唐 宋 时文阶官之制,从五品下称朝散大夫。 元 朝时升至从四品下, 明 时废除。 唐 白居易 《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吾年五十加朝散,尔亦今年赐服章。” 明 汤显祖 《牡丹亭·言怀》:“父亲朝散之职,母亲县君之封。”《续资治通鉴·宋太祖端拱元年》:“近制,宰相子起家即授水部员外郎,加朝散阶。”参阅《通典·职官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