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给

断给    duàn gěi

判决给与。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前抚宪之断给,在 顺治 十二年,前任 张公 彼时给有印照。”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总之,众口纷纷,自当以抚宪之断给为铁案。”


参见:斷給
扫描版:「断给」在《汉语大词典》第9077页 第6卷 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