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shōu yǎng 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国语辞典
注音 ㄕㄡ ㄧㄤˇ 拼音 shōu yǎng 1. 收容養育。
▶ 《西遊記.第九回》:「倘或皇天見憐,有人救得,收養此子,他日還得相逢。」
▶ 《紅樓夢.第六八回》:「鳳姐悄悄的求李紈收養幾日。」
2. 依一定程序,以他人子女為子女時,稱為「收養」。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與養父母的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参见:
收養
扫描版:「收养」在《汉语大词典》第6843页 第5卷 388
扫描版:「收养」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