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訊

提訊   tí xùn
注音 ㄊㄧˊ ㄒㄩㄣˋ  拼音 tí xùn
將犯人自關押處提出來審訊。
   ▶ 《大清會典.卷八四一.刑部》:「凡司獄吏目典史,專管囚禁,如犯人果有冤濫,許管獄官檢舉申明,如府州縣不准,許即直申憲司各衙門提訊。」
参见:提讯
扫描版:「提訊」在《汉语大词典》第8727页 第6卷 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