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杨国忠 所创以任官年限久者得优先授官之例。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颂德》:“ 林甫 薨后, 杨国忠 为左相,兼总銓衡。从前注拟,皆约循资格,至 国忠 创为押例,选深者尽留,乃无才与不才也。”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铨曹》:“ 杨国忠 为尚书,创为押例,选深者先授官;有文状闕失,许续通,不令駮放。淹滞之流,翕然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