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实

得实    de shí
1.谓审案﹑察访等得其实情。语出《史记.五帝本纪》:"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

国语辞典

注音 ㄉㄜˊ ㄕˊ  拼音 dé shí
治理訟獄得到實情。
   ▶ 《北史.卷九.周世宗明帝本紀》:「得實之日,免其罪,徵備如法。」
   ▶ 《二刻拍案驚奇.卷四》:「待本院廉訪得實,當有移文至彼知會。」
参见:得實
扫描版:「得实」在《汉语大词典》第4406页 第3卷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