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科

录科   
注音 ㄌㄨˋ ㄎㄜ  拼音 lù kē
清代科舉制度,生員欲鄉試前,先由學政預行科試,錄取優異者;并薦舉者,造錄名冊,送入科場,稱為「錄科」。
   ▶ 《儒林外史.第七回》:「次年錄科,又取了第一。」
参见:錄科
扫描版:「录科」在《汉语大词典》第16703页 第11卷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