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置,始分设于六科,练习办事,永乐后专属翰林院。清代翰林院设庶常馆,选新进士之优于文学书法者,入馆学习,称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亦有提前举行者)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以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散馆”。庶吉士通常称“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