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zhǔ ren]
zhǔ rén的又音。义同“主人zhǔ rén”。
主人[zhǔ rén]
1. 接待宾客的人(跟客人相对)。
2. 财物或权利的所有者。
3. 旧称雇佣他人的人。
1. 接待宾客的人。与“客人”相对。
《仪礼·士相见礼》:“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於门外,再拜。”《荀子·乐论》:“宾出,主人拜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二回:“这一根(酒筹)掣得好,又合了主人待客的意思。” 巴金 《人民友谊的事业》:“到了十一点钟,似乎应当告辞了,主人说照 法国 的习惯,照他们家的习惯还可以继续到午夜。”
2. 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史记·刺客列传》:“使使往之主人, 荆卿 则已驾而去 榆次 矣。” 唐 豆卢复 《落第归乡留别长安主人》诗:“年年落第东归去;羞见 长安 旧主人。”
3. 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易·明夷》:“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晋 陶潜 《乞食》诗:“主人解余意,遗赠岂虚来。”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此皆以己族为主人,而使彼受吾统治,故一切可无异视。”
4. 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上:“诸盗入主人家,奴尚为主人拔戈持矛以逐盗。”《水浒传》第六二回:“节级哥哥,可怜小人的主人 卢员外 吃屈官司。”
5. 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刘半农 《学徒苦》诗:“腊月主人食糕,学徒操持臼杵。”
6. 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银雀山 汉 墓竹简《孙膑兵法·客主人分》:“兵有客之分,有主人之分……客倍主人半,然可敌也。”《晋书·张轨传》:“ 曜 虽东征, 胤 犹守本。险阻路遥,为主人甚易。”
7. 主要人物;主体。
《旧唐书·仆固怀恩传》:“且臣 朔方 将士,功効最高,为先帝中兴主人,是陛下蒙尘故吏,曾不别加优奬,却信嫉妬谤词。” 朱自清 《威尼斯》:“ 圣马克堂 是方场的主人,建筑在十一世纪,原是 卑赞廷 式,以直线为主。”
8. 指君主。
唐 韩愈 《祭穆员外文》:“主人信谗,有惑其下;杀人无罪,诬以成过。”
9. 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韩诗外传》卷八:“司徒主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下怨其上,则责之司徒。”
反义词 | 奴才 宾客 仆人 奴婢 奴隶 客人 来宾 仆役 奴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