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死

市死    shì sǐ

在闹市处死。指弃市,古代死刑之一。《初学记》卷二十引《淮南子》:“拘囹圄者,以日为脩,当市死者,以日为短。”按,今本《淮南子·说山训》作“死市”。《释名·释丧制》:“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 南朝 宋 鲍照 《咏史》诗:“百金不市死,明经有高位。”


扫描版:「市死」在《汉语大词典》第4092页 第3卷 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