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宣判    xuān pàn
“宣告判决”的简称。法院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宣告对案件的判决。我国法律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公开宣判。

国语辞典

注音 ㄒㄩㄢ ㄆㄢˋ  拼音 xuān pàn
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告對受裁判者的判決。
   ▶ 如:「由於罪證不足,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開釋。」
扫描版:「宣判」在《汉语大词典》第4813页 第3卷 1407
扫描版:「宣判」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4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