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前面的修饰或限制的成分。表示人或事物的性状、数量、所属等。定语一般由形容词、名词、代词、数量词充当。如“方桌子”、“李白的诗”、“我的衣服”、“三本书”中的“方”、“李白”、“我”、“三本”。定语(数量词充当的定语除外)后面有时要用助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