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意指国家社会得以存在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秩序和基本道德。
【例】 ① 可以看出,法律确立公序良俗原则,从立法技术上讲是为了应付“法无明文规定”但又需要法律“说话”时的“立法意外”;从立法意图上讲,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弱者权益,实现社会正义。(法律教育网2005.1.11《公序良俗的法律追问》)
② 法院认为子女为母亲守灵,属于晚辈对长辈寄托哀思的方式,要求从遗产中为此支付费用,不符合公序良俗,法院不予支持。(民主与法制2007.8.28《法律为“公序良俗”开绿灯》)
③ “倒钩”实为欺诈,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对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击。(南方人物周刊2009.10.19《“钓鱼执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④ 北京房产新政: 保障房申请不含父母有违公序良俗(广州日报2010.10.2标题)
⑤ 而网络水军正在破坏正常的网络生态,成为恶性竞争、误导民意、颠覆公序良俗的麻烦制造者。(解放日报2011.7.5周楠《莫让“水军”损害互联网价值》)
⑥ 公序良俗的构建既需要法律的强制,也离不开道德与良知的软实力,二者缺一不可。(东方早报2011.7.21郭世佑《没有理由为冷酷孕妇开脱》)
⑦ 但《合同法》第52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有悖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婚外情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当然应当认定无效。(新民晚报2011.7.23《丈夫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能否索回?》)
⑧ 因此,从功能上说,营销促成社会交换的达成。但它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给消费者带来利益,给公众带来美感和享受。(新闻晚报2011.9.7《穿越无所不在,令人hold不住》)
【辨说】 “公序良俗”是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各国的民法典中一般都确立有这个基本原则。我国法律界虽尚无此法定的概念,但也有与此大致对应的公共道德的概念,在民法通则中也有相应的表述,如“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有相应的条款,如“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为弥补法无明文规定的缺憾,在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也常常成为我国法官断案的一个重要依据。
【结构分析】 名词性偏正联合结构。
【顺接】:俗易风移 俗手伶工 俗不可耐 俗不堪耐 俗不可医 俗下文字 俗不伤雅 俗谚口碑
【顺接】:一表非俗 矫国革俗 褰帷问俗 拘文牵俗 习以成俗 砭庸鍼俗 超然绝俗 矫世励俗
【逆接】:从祀先公 采药庞公 舍己为公 四代五公 洁己奉公 一心为公 文章巨公 枵腹从公
【逆接】:公序良俗 公私交迫 公侯勋卫 公主官属 公山不狃 公报私雠 公孙恃险 公幹沈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