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列 追溯案件的由来而给当事人定罪。唐·柳宗元《柳常侍行状》:“时上相与光禄卿裴腆不协,候公休沐,以御酒或阙,阴请贬之。制命既行,公坚执不下,请讯支计之吏,校其供人之实,~,穷理辩刑,而腆竟获宥,克复本职。”△用于法制、刑狱方面。→原情定过 原心定罪
【顺接】:罪该万死 罪在不赦 罪不容死 罪入不孥 罪恶贯盈 罪业深重 罪不及孥 罪莫大焉
【顺接】:怀璧之罪 有过不罪 计功量罪 登门谢罪 捶楚求罪 赏劳罚罪 欲加之罪 兴兵问罪
【逆接】:含笑九原 有情可原 始末根原 左右逢原 角力中原 积本求原 揽辔中原 天从人原
【逆接】:原始公社 原形败露 原情比迹 原隰衍沃 原情定罪 原封不动 原生决履 原形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