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卿(1113—1186)卒,年七十四。
公元1186年 十一月
陈俊卿(1113—1186)卒,年七十四。
俊卿字应求,莆田人。绍兴八年进士,授泉州观察推官。秩满,改南外睦宗教授,通判南剑州。二十六年,召为秘书省校书郎,迁著作郎。三十一年,权兵部侍郎,迁中书舍人。乾道三年,为吏部尚书,擢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四年,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九年,致仕。卒谥正献。事迹见杨万里《丞相太保魏国正献陈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三本传。著有《陈正献集》十卷、《奏议》二十卷、《表札》二十卷,已佚。今《全宋诗》录其诗九首,《全宋文》卷四六四六收其文。俊卿于外物澹然,独喜观书,其学一以圣贤为法,故其诗“宽裕而理,造次于仁,无一毫纂组雕琢之习”(魏了翁《陈正献公诗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