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召判太常寺,自福州去京师。
公元1078年 八月
曾巩召判太常寺,自福州去京师。
曾巩在福州所作诗有《游东山示客》、《大乘寺》、《圣泉寺》、《升山灵岩寺》、《风池寺》、《上元》、《元沙寺》、《酬柳国传》、《旬休日遇仁王寺》、《乱山》、《寄献新茶》、《芳推官寄新茶》、《出郊》、《城南二首》、《寒食》、《夜出过利门》、《夜出城南祷雨》、《西楼》、《荔枝四首》、《北归三首》等;所作文有《福州拟贡荔枝状》、《荔枝录》、《福州谒诸庙文》、《福州谒夫子庙文》、《诸庙祷雨文》、《谢雨文》、《题祷雨文后》、《福州上执政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