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璞作《江赋》《南郊赋》,拜著作佐郎。
公元318年 本年
郭璞作《江赋》《南郊赋》,拜著作佐郎。
作《省刑疏》。受命与王隐撰《晋史》。《晋书》卷七十二《郭璞传》:“及帝即位,太兴初,会稽剡县人果于井中得一钟,长七寸二分,口径四寸半,上有古文奇书十八字,云‘会稽岳命’,余字时人莫识之。璞曰:……帝甚重之。璞著《江赋》,其辞甚伟,为世所称。后复作《南郊赋》,帝见而嘉之,以为著作佐郎。”《江赋》和《南郊赋》见《全晋文》卷一百二十。《文选》卷十二《江赋》李善注引《晋中兴书》:“璞以中兴,王宅江外,乃著《江赋》,述川渎之美。”《省刑疏》见《晋书》郭璞本传:“于时阴阳错缪,而刑狱繁兴,璞上疏曰:……疏奏,优诏报之。”《晋书》卷八十二《王隐传》:“太兴初,典章稍备,乃召隐及郭璞俱为著作郎,令撰《晋史》。”《初学记》卷十一及《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四俱引《中兴书》曰:“郭璞太兴元年奏《南郊赋》,中宗见赋嘉其才,以为著作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