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瑗生(78—143)。

公元78年 是年
崔瑗生(78—143)。

崔瑗,字子玉,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崔骃子,崔寔父。早孤,锐志好学,尽能传其父业。年十八,至京师,师从贾逵,遂明天官、历数、《京房易传》、六日七分,为诸儒所宗。与马融张衡特相友好。曾为兄手刃仇人而亡命。年四十余,始为郡吏。以事系东郡发干县狱,狱掾善《礼》崔瑗考讯之闲,则问以《礼》说。先后为将军邓遵、阎显所辟,辞归,不复应州郡命。将军梁商辟之,亦以疾固辞。后举茂才,迁汲令,视事七年,百姓歌之。汉安初,以胡广、窦章共荐,迁济北相。岁余,以事征诣廷尉,上书自讼,得理出。临终顾命其子崔寔曰:“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不可臧形骸,勿归乡里。其赗赠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崔瑗“高于文辞,尤善为书、记、箴、铭,所著赋、碑、箴、颂、《七苏》《南阳文学官志》《叹辞》《移社文》《悔祈》《草书执》、七言,凡五十七篇”。(《后汉书•崔瑗列传》卷五十二)《隋书•经籍志》卷三十二:“有……崔瑗《飞龙篇》。……亡。”同书卷三十五:“后汉济北相《崔瑗集》六卷,梁五卷。”严可均全后汉文卷四十五收其文三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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