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始理郡事,至各县平理冤案,释出二千余人;称疾辞官

公元12年 是年
崔篆始理郡事,至各县平理冤案,释出二千余人;称疾辞官。

按,事载《后汉书•崔篆传》卷五十二,传谓三年后行县,始建国元年为大尹,至此年三年。
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