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槟榔

    南朝宋刘穆之年轻时贫穷,嗜酒而不拘行节,曾在妻兄家乞食,食毕向主人要槟榔消食,主人讥笑他天天吃不饱不需要吃槟榔,后刘穆之作了丹阳尹,召集妻子的兄弟吃饭,并送上一金柈槟榔。见《南史·刘穆之传》。后因以“食槟榔”谓因贫穷而受人嘲笑。卢纶《酬赵少尹戏示诸侄元阳等因以见赠》:“且请同观舞鸜鹆,何须竟哂食槟榔。”